为补充工作人员,我局拟于近期公开招考一名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考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1人,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档案局普通雇员公开招考职位表》(附后)。
二、招考范围
深圳市户籍(蓝印户口除外)的社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3月1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红塔910室,电话82108265,联系人:张霞。
(二)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A证、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属国内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六)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采取竞争性考试,由我局负责组织。考试形式是由我局人事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试小组,对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熟练程度进行考核。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0年3月23日上午10:00-12:00;
下午14:30-17:30
考试地点:市民中心B区红塔10楼会议室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由我局通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我局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局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我局将拟雇人员名单通过互联网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我局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我局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0年3月31日,最高年龄35岁指197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二)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09〕6号)。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附:《深圳市档案局普通雇员公开招考职位表》
深圳市档案局
二○一○年三月九日
深圳市档案局普通雇员公开招考职位表
招考单位 |
招考
职位 |
拟聘
人数 |
性别 |
最高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与职位要求有关的
其它条件 |
考生 户籍 |
考生身份 |
拟聘雇
员类别 |
市档案局 |
声像摄录及编辑 |
1 |
男 |
35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摄像、影视编辑制作及相关专业 |
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A证 |
市内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 |